聚眾鬥毆在檢察階段辯護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聚眾鬥毆罪無罪辯護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罪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結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聚眾鬥毆罪侵犯的客體是所謂公共秩序。該罪的無罪辯護可以從犯罪構成四要件上下手,也可以從程序入手。 TAG標籤:階段 聚眾鬥毆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檢察 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