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死亡撫卹金標準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5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退休教師因病死亡撫卹金髮放標準自2004年10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照以下標準執行,烈士為本人生前8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國家機關離休人員一次性撫卹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休費為基數計發。 TAG標籤:死亡 工傷賠償標準 撫卹金 工傷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