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兩年就能去民政局辦離婚證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8.06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分居兩年就能去民政局辦離婚證嗎1、分居兩年與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並無關係,夫妻雙方自願離婚即可辦理離婚證。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户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4)離婚協議書。 TAG標籤:婚姻家庭 離婚 民政局 分居 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