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上的附屬物 普法法律網 法律 7.6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附屬物的價值附屬物,包括圍牆、裝潢設施、管道、水井等,是指與房屋主體建築有關的附屬建築物或構築物。附屬物的價值,應體現在,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時,應對附屬物一併評估。 TAG標籤:承包 附屬物 土地承包 土地 徵地拆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