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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效力如何要認定

農村房屋買賣效力如何要認定
農村房屋買賣效力如何要認定
1、農村房屋買賣效力的認定是:
(1)對於發生在本鄉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買賣,應當認定有效;
(2)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的農村房屋買賣,應當認定無效。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