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轉包人應承擔的責任 普法法律網 法律 7.2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發包人未支付工程價款應承擔的責任有什麼法律規定?1、發包人在工程建設完成後,對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進行工程結算,支付工程價款,在向承包人支付價款後接受工程。2、《合同法》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TAG標籤:人應 轉包分包糾紛 建設工程糾紛 責任 工程 承擔 轉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