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民政局周幾辦理離婚手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到民政局辦離婚需要什麼手續民政局辦理離婚需要的手續有:1、户口本,身份證;2、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的照片。雙方當事人帶齊以上證件共同到一方的常在户口所在地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TAG標籤:周幾 民政局 手續 辦理 婚姻家庭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