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賠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2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TAG標籤:徵地 夫妻 賠償 徵地拆遷 補償標準 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