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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怎麼可以不生效

判決書怎麼可以不生效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判決書已經生效,對方還可以上訴不?

生效的判決是不能上訴的。只能申訴。上訴是在法定的時間內,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了申請二審的意見,啟動二審程序的一個訴訟活動。一旦在法定的上訴時間裏不提出上訴的請求,一審判決就發生法律效力了。這個時候再對一審判決有意見,也必須先執行一審判決的決定,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