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如何撤銷贈與行為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4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民法典規定如何撤銷贈與行為撤銷贈與行為,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以及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TAG標籤:合同糾紛 民法典 贈與 合同事務 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