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人民調解協議效力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議。 TAG標籤:協議 效力 人民調解 司法文書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