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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消費税制定原則

汽車消費税制定原則
消費税税率設計遵循哪些原則
1.體現國家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設計消費税税率,必須依據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對那些既要限制生產,同時又要限制消費的應税消費品,從高設計税率,如煙、酒、化粧品、鞭炮、焰火等;對那些只限制消費而不限制生產的應税消費品,適當從低設計税率,如摩托車等。2.正確引導消費方向,有效地抑制超前消費傾向,調節供求關係。隨着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商品的生產和消費間的矛盾將日益突出,僅僅依靠價格槓桿,難以有效地緩解兩者間的矛盾,而消費税可以通過設置相應的税目,設計差別税率,來正確地引導消費方向,抑制超前消費,緩解社會供求矛盾,並與價格槓桿一起發揮合力作用,促進經濟的良性循環。因此,對那些高檔應税消費品和供求矛盾較突出的應税消費品從高設計税率。3.適應消費者的貨幣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消費税的税率要與我國消費者的消費水平和經濟收人相適應,既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過高會使消費者心理難以承受,使生產和消費出現停滯;過低則絲毫不會影響消費者的心理,起不到調節生產與消費的作用,也不利於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因此,消費税税率的設計,必須既考慮消費者的經濟收入狀況,又考慮他們的心理承受能力,同時,兼顧國家財政的需要。另外,將消費税確定在生產和進口環節徵收,然後,再轉嫁給消費者,通過這種方法來徵收消費税。這樣,不但能照顧到我國消費者的傳統消費習慣,還可以增強消費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使消費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逐步提高納税意識。4.適當考慮消費品的原有負擔水平。消費税税率的設計是在原來產品税、增值税的基礎上,並在對增值税税率加以調整和規範後,為彌補一些高税率產品徵税的不足,通過換算和平衡後確定的。從總體上看,税制改革後,消費税與增值税税負之和大體上與原來貨物的税負水平持平,因此,不會引起物價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