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與家政服務簽訂合同書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物業服務要簽訂合同嗎正常情況下是不需要的,因為業主委員會就是代表全體業主。但有些情況下,物業管理企業為了確保管理費的正常收繳,考慮在業委會不作為的情況下便於對惡意欠費業户進行追收,因此作出與每單元小業主再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舉措。 TAG標籤:簽訂合同 家政 合同事務 街道 服務 合同訂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