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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階段的程序有哪些

偵查階段的程序有哪些
偵查階段的程序有哪些
⒈公安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⒉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⒊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單位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單位瞭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有關的案件情況。
⒋公安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