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公職人員拘役緩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判緩刑可以保留公職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判緩刑,不能保留公職。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TAG標籤:刑事辯護 緩刑 拘役 事業單位 公職人員 刑事處罰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