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醫療過錯鑑定時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醫療過錯鑑定時間有哪些限制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TAG標籤:醫療 過錯 臨沂 時間 醫療事故鑑定 醫療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