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由誰來承擔消費侵權的舉證責任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應當由誰來承擔消費侵權的舉證責任⒈當發生了侵權案件,一般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原則,消費者就要就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進行舉證⒉但是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 TAG標籤:證據調查 侵權 由誰來 承擔 訴訟仲裁 消費 舉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