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羈押期限是自執行逮捕之日起算的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7.4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逮捕羈押期限是自執行逮捕之日起算的嗎1、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以月計算,自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個月的對應日止為一個月,沒有對應日的,以該月的最後一日為截止日。2、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須先後經過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負責),審查起訴(檢察院負責)和審判(法院負責)三個階段,才能終結,由法院判決後送達相關機關執行。 TAG標籤:期限 之日起 刑事辯護 強制措施 羈押 執行逮捕 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