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財產保全的流程能是怎樣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民事案件財產保全的流程能是怎樣的1、申請:由利害關係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2、擔保: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擔保財產可以為現金、房產或車輛。提交擔保書的同時擔保財產所有人本人應到法院簽名蓋章確認擔保意見和提交其身份證複印件。3、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請後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TAG標籤:訴訟仲裁 流程 保全 財產 民事案件 訴訟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