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書的內容和法律責任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交通事故調解書的內容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調解書,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1、交通事故簡要情況和損失情況;2、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3、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4、當事人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5、賠償方式和期限;6、調解終結日期。賠付款由當事人自行交接,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轉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轉交,並在調解書上附記。經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終結書應當載明未達成協議的原因。 TAG標籤:調解書 法律責任 訴訟仲裁 司法文書 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