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判幾年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判幾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TAG標籤:商業 商品 刑事處罰辯護 聲譽 刑事辯護 損害 信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