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一般需要包括哪些條款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房屋租賃合同一般需要包括哪些條款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包括以下條款: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6、租賃期限;7、房屋維修責任;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10、其他約定。 TAG標籤:房屋 合同 房屋租賃 租賃 房產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