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提倡捉姦那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捉姦有證據效力嗎不一定。這種證據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沒有必然聯繫。《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捉姦的證據不一定符合本條,關鍵在於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不是,捉姦的證據只能微弱的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取證手段過激,受害者還會弄巧成拙,吃侵犯隱私權的官司。 TAG標籤:人身侵權 損害賠償 法律 提倡 捉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