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還需要出庭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現在繼承父母房產還需要繼承權公證嗎協議離婚的辦理機關即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TAG標籤:繼承人 繼承權 房產 婚姻家庭 出庭 遺產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