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夫妻債務能否公證由一方承擔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8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民法典規定夫妻債務能否公證由一方承擔夫妻之間可以公證約定債務由一方承擔。但是不管是否公證,婚內債務約定僅對立約雙方有效,不針對第三人。夫妻雙方約定債務承擔人的,對外無約束力,債權人仍可要求夫妻雙方任何一方以雙方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償還相應債務。夫妻雙方約定債務承擔人的,離婚時可作為分割財產的依據。另外,公證處對公證申請是要求完全合法的。 TAG標籤:公證 承擔 一方 夫妻 債權債務 夫妻債務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