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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八種情形

集資詐騙八種情形

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發生在金融領域的犯罪活動也急劇增加,其中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為危害最大的經濟犯罪活動之一,其嚴重破壞了國家的金融財税秩序和社會秩序,直接危害到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金融詐騙犯罪已成為當前金融領域的一大公害。依法防範和打擊金融詐騙犯罪活動,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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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的八種情形有哪些




    1、辦理公司登記時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2、辦理公司登記時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3、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4、公司破產、解散清算結束後,不申請辦理註銷登記的;



    5、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後,不在規定期限內發佈公告或者發佈的公告內容與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內容不一致,情節嚴重的;



    6、公司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檢查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罰款,並限期接受年度檢驗,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檢驗的;



    7、仿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



    8、公司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