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超速10不足20怎麼處罰
處以警告,不扣分處罰。 普通車輛高速公路外
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
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其中在限速低於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達50%的,處警告。
法律依據《道路
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