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學校轉讓協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老賴子女可以上私立學校嗎不可以,失信人員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支付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對其普通擇校、入伍、就業等方面並無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屬於被禁止的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上述規定只限制了失信人員被法院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支付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對其普通擇校、入伍、就業等方面並無限制。 TAG標籤:合同事務 合同訂立 學校 協議 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