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法官在庭審中的作用

法官在庭審中的作用
在我國什麼是專利挖掘的作用?


    一、在我國什麼是專利挖掘的作用?



    1.通過專利挖掘,可以更加準確地抓住企業技術創新成果的主要發明點,對專利申請文件中的權利要求及其組合進行精巧設計,既確保相關專利權利要求保護範圍儘可能大,又確保權利要求的法律穩定性,提升了專利申請的綜合質量。



    2.通過專利挖掘,對技術創新成果進行全面、充分、有效的保護,全面梳理並掌握可能具有專利申請價值的各主要技術點及其外圍的關聯技術,避免出現專利保護的漏洞。



    3. 通過專利挖掘,站在專利整體佈局的高度,利用核心專利和外圍專利相互結合進行組合、卡位,形成嚴密的專利網,一方面培育鞏固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與競爭對手形成有效對抗甚至在相關技術要點上構成反制。



    4. 通過專利挖掘,儘早發現競爭對手有威脅的重要專利,便於企業進行規避設計以規避專利風險。簡言之,對於企業而言,做好專利挖掘,有利於實現法律權利和商業收益最大化、專利侵權風險最小化的目標。



    二、專利的法律含義



    1.專利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創造,它是指一項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提出專利申請,經依法審查合格後向專利申請人授予的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項發明創造享有的專有權。



    2.專利權是一種專有權,這種權利具有獨佔的排他性。非專利權人要想使用他人的專利技術,必須依法徵得專利權人的同意或許可。



    3.一個國家依照其專利法授予的專利權,僅在該國法律的管轄的範圍內有效,對其他國家沒有任何約束力,外國對其專利權不承擔保護的義務,如果一項發明創造只在我國取得專利權,那麼專利權人只在我國享有獨佔權或專有權。



    4.專利權的法律保護具有時間性,中國的發明專利權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patent)一詞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佈某種特權的證明。對“專利”這一概念,尚無統一的定義,其中較為人們接受並被我國專利教科書所普遍採用的一種説法是:專利是專利權的簡稱。它是由專利機構依據發明申請所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敍述發明的內容,並且產生一種法律狀態,即該獲得專利的發明在一般情況下只有得到專利所有人的許可才能利用(包括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等),專利的保護有時間和地域的限制。我國專利法將專利分為三種,即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5.專利的兩個最基本的特徵就是“獨佔”與“公開”,以“公開”換取“獨佔”是專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這分別代表了權利與義務的兩面。“獨佔”是指法律授予技術發明人在一段時間內享有排他性的獨佔權利;“公開”是指技術發明人作為對法律授予其獨佔權的回報而將其技術公之於眾人,使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正常的渠道獲得有關專利技術的信息。



    隨着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現在國家對專利的重視程度也是越來越大,為了更好的保護知識產權,很多的專利也能越來越好的收到法律的規範保護。有了完善的法律體系,給相關專利申請者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環境,這是我們科學進步不可缺少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