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銷户後銀行卡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身份證和銀行卡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賬户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户,不得利用銀行結算賬户套取銀行信用。第六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户,不得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户。否則將給予①,警告並處以1000元罰款;②,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TAG標籤:婚姻家庭 家事糾紛 銷户 銀行卡 身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