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糾紛調解書怎麼寫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遺囑繼承糾紛調解書原告:茆某委託代理人:茆某之子原告:茆某(女)兩原告委託代理人:劉嬌律師被告:茆某(女)案由:法定繼承糾紛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一、上海市虹口區涼城路房屋產權歸兩原告和被告按份共有,各佔三分之一份額,辦理該房屋產權人登記變更手續所產生的税費由三人平均負擔;二、本案受理費16500元,減半收取8250元,由兩原告和被告各負擔2021元。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本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TAG標籤:調解書 遺囑繼承 婚姻家庭 糾紛 家事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