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城中村改造轉讓協議

城中村改造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城中村改造政策有哪些

?

1、土地出讓金除上繳省裏的3%和提取淨收益的10%廉租住房建設基金外,市財政在10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項目所在地的區政府,用於被拆遷村民的補償安置。

2、建設過程中涉及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參照經濟適用房的政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文物鑽探費、考古發掘費、房屋初次交易費、房屋土地權屬初次登記費等其他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標準的30%繳納;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基金等各類政府性基金按規定繳納。

3、商品房建設中涉及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電信、廣電等綜合管網的開口費、初裝費等非維護性和非使用性經營服務收費,且屬於市級權限範圍內設定的,按標準的30%繳納;市、區政府有關部門管轄單位收取的其他經營服務性費用,原則上按標準的50%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