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 贈與房屋給子女 子女能不接受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9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離婚前兩子女判給男方,現在男方要求子女歸女方,女方可以不接受嗎1、離婚前子女判給男方撫養,男方應當按照協議內容履行撫養義務,女方應當支付撫養費;2、現在男方要求子女歸女方,女方可以拒絕;3、如果雙方均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TAG標籤:子女 房屋 合同訂立 贈與 協議 合同事務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