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判決書的賠償時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交通事故責任判決書下達時間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一個法官審理)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由法官和陪審員共三人審理)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TAG標籤: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 時間 判決書 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