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攬合同管轄司法解釋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2.2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條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TAG標籤:合同 合同糾紛 承攬 加工 合同事務 管轄 司法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