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的主要條款有什麼內容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2.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倉儲合同應當具備下列內容:(一)存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倉儲物的品種、數量、質量、包裝、件數和標記;(三)倉儲物的損耗標準;(四)儲存場所;(五)儲存期間;(六)倉儲費;(七)倉儲物已經辦理保險的,其保險金額、期間以及保險人的名稱;(八)填發人、填發地和填發日期。【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條: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 TAG標籤:合同 合同糾紛 倉儲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