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認權法律規定有什麼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1.6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合同法明確規定效力待定的合同經追認後才生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TAG標籤:追認 待定 合同事務 合同 效力 法律 合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