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購銷合同有爭議是否能仲裁

購銷合同有爭議可以仲裁。仲裁主要解決合同糾紛和其他跟財產權益有關的糾紛。有些糾紛是不能通過仲裁解決的,如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與人身有關的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等都不能通過仲裁解決。仲裁需要當事人雙方的合意,通常應在簽訂合同時或在發生糾紛後以書面的方式約定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才可以通過仲裁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三條,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購銷合同有爭議是否能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