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撤銷權的行使期限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2.5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房產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一年,特殊情況下是五年。如果所訂立的合同存在撤銷的事由,而且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撤銷事由,當事人要主張撤銷合同的,則應該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如果雖然存在合同撤銷事由,但債權人不知道的,則債權人如果在該撤銷理由成立後的五年內知道的,可以隨時行使撤銷權;如果過了五年仍沒有行使撤銷權的,不管債權人是否知道該撤銷理由,債權人的撤銷權均消滅。 TAG標籤:撤銷權 合同糾紛 合同事務 期限 房產 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