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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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配委託書的寫法是什麼

一、財產分配委託書的寫法是什麼?

財產分配委託書的寫法是什麼

個人授權委託書樣本

_______單位:

本人因_________原因不能親自到________辦理_______事項,茲授權委託_______先生/女士處理代辦事項。委託人在權限範圍內年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承認。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被委託人(簽名)_________

委託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受託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

年月日

二、委託關係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委託代理關係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項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代理人辭去委託;

(3)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三、父母去世財產怎麼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大多數的情況下,關於財產分配的問題,當然都是財產所有權人自己去處理的,這種委託別人進行分配的情形,比較常見的是立遺囑人寫下了遺囑,同時立遺囑人到律師事務所跟律師簽好委託書,去世以後讓律師按照個人的遺囑去分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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