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財產分割/列表

分户口財產分割協議書是什麼

分户口財產分割協議書是什麼

户口財產分割協議書是什麼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

分户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户僅限於離婚分户,筒子樓的分户按平房分户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户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户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有關問題只要自己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協商就可以有效解決,但是在生活中因為涉及財產上的糾紛是問題的解決的關鍵,因此自己需要多加註意其中的細節要求,只要自己積極的遵循,就可以合理的處置,但是需要自己與有關的當事人做好協商,進而直接保障自己的權益。

TAG標籤:户口 協議書 分割 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