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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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個人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

離婚個人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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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

1、 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受法律保護,適當的要求利息且年利率沒有超過36%屬於合法的,年利率為24%的受法律保護。

2、公安機關不能介入經濟糾紛,這是公安部明令禁止的,所以不會坐牢

3、《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不得非法越權干預經濟糾紛案件處理的通知》和《公安部關於嚴禁公安機關插手經濟糾紛違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對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債務等經濟糾紛案件有詳細規定,建議查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