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對方財產保全房子多久查封?
一、被對方財產保全房子多久查封?
法院在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作出裁定,其中需要擔保的,在申請人提供擔保後5日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在5日內開始執行。緊急情況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房屋保全是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房屋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如禁止出售、抵押);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二、財產保全的對象
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現實情況,可以進行財產保全的對象主要是被告所有、佔有、享有的實物財產和財產權利。具體主要有:
1、被告在銀行開立的賬户(户名必須與被告名稱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在案的、擁有所有權的房產,或者擁有使用權的土地。
3、被告對外投資的股權、持有的股票、債券及股息、紅利等收益。
4、被告擁有所有權的車輛。
5、被告擁有所有權的廠房、機器設備及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貨物。
6、被告享有的對其他人的到期債權,其他人應付給被告的租金等。
8、其他各類被告擁有金錢價值和權利的財產。
綜上所述,一般會在四十八小時內決定是否進行查封,在五個工作日就會查封完畢,且財產保全的效力並不是沒有終期的,一般會在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結束。若需要繼續採取續保措施的,最好提早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