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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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子去名字怎麼辦?

離婚房子去名字怎麼辦?

買房時有些會寫夫妻當中某一個人的名字,但有些會要求將兩人名字都寫在上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兩人離婚,房子肯定是要劃分給單獨一方擁有的,那麼離婚房子去名字怎麼辦? 怎樣只留下一個人的名字,這就要根據離婚方式來進行分類處理了。

夫妻離婚,一般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其辦理房地產更名手續如下: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説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

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四、離婚後更改房屋產權歸屬的徵税標準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税政策規定徵税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税。因離婚需在房產證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簽訂協議,明確房子以後歸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繳契税。

總而言之就是,無論雙方是自己協商好的,還是法院判決的房屋所有權歸屬誰,都要帶好相關協議和判決書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只是,如果是貸款買房或者房產證上姓名有錯,則處理會麻煩點。但無論哪種情況都是不需要繳納契税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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