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個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婚後債權,除非有其他的事先協議,婚後債權依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前債權,那麼就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第5項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2、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