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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分割,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步入婚姻之時,我們都希望天長地久,但是雙方出現無法調和的矛盾,也要懂得用適當的方式擺脱,過得更好。

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如何分割?

但是婚姻關係的改變畢竟是大事情,最好理性地解決問題,以解決問題為核心,不要情緒化。

但是如果實在不能解決那就只有離婚了,但是其中的共同財產是什麼,還有離婚如何分割是需要大家知道的。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婦共同所有: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所得;知識產權收入;繼承或受贈財產;其他應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認的只是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外,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入,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均屬“其他應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此外,如果登記在一方名下,由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前由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付首付,婚後雙方共同償還貸款,且房屋登記於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的,夫妻雙方協商處理離婚的,協商不成的,法院可以裁定房屋歸支付首付款方所有,住房增值部分或者共同還貸,仍然需要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由登記方向對方賠償。

按照法律規定,首期由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支付首付款,雙方婚後共同還貸,如果房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按照法律規定,結婚後雙方出資購買,屬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離婚財產分割一般由當事人協商處理,無法協商的,則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

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如何分割?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如果大家還有一些不清楚的,可以找專業的律師諮詢,同時也可以在下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