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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離婚協議效力怎麼樣?

婚姻登記離婚協議效力怎麼樣?

一、婚姻登記離婚協議效力怎麼樣?

如果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或者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離婚協議自上述約定成就方能發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是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的條件之一。未達成離婚協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部門對於當事人提出的離婚申請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況下,要使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應具備的條件有:

1、 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無欺詐也無脅迫;

2、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且明確的約定;

3、 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人的利益;

4、 離婚協議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除雙方都同意離婚外,還必須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登記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調解書的形式賦予其效力,否則即使雙方當事人有離婚的意思,也不會發生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後果。

二、協議離婚怎麼辦手續?

1、申請,申請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構申請,並持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構會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全面瞭解離婚協議的內容,主要考察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等。

3、登記,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予登記的,並書面形式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係自當事人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

4、撤銷,若申請離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構會撤銷離婚登記。

辦完離婚登記手續後,離婚協議書產生法律效力,協議離婚需要先提交申請,通過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再提供相應的材料辦離婚手續,要提前準備好雙方的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近期的免冠照片,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的離婚協議,通過登記機構的審核,會下發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