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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夫妻男方死亡遺產怎麼繼承?

二婚夫妻男方死亡遺產怎麼繼承?

一、二婚夫妻男方死亡遺產怎麼繼承?

二婚夫妻男方死亡遺產應當確定哪些是屬於個人財產的部分,然後作為遺產進行法定或者是遺囑繼承。法律分析:再婚夫妻的財產包括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個人財產,這些都是可以繼承的遺產,夫妻共同財產要在夫妻之間分割處理,屬於死者的那部分才是可以繼承的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繼承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對於二婚的夫妻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首先是需要確定一下哪些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然後再進行分割,當然了,如果是二婚夫妻當中的一方死亡的情況之下,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首先是需要按照遺囑來繼承,沒有遺囑的,就是按照法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