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重婚罪的案件如何辦理
一、涉嫌重婚罪的案件如何辦理?
涉嫌重婚罪的案件由公安調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定罪量刑,量刑標準需要根據犯罪情節分析。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對重婚罪審查起訴的內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實、情節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的認定是否正確;
(二)有無遺漏罪行和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
(三)是否屬於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無附帶民事訴訟;
(五)偵查活動是否合法。
三、哪些行為屬於重婚?
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內謊稱初婚騙取登記或串通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騙取登記的;
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內又與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未進行婚姻登記;
3、自己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
四、構成重婚罪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五、重婚屬於無效婚姻嗎?
重婚屬於無效婚姻,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重婚罪是公訴案件,公訴案件的辦理流程都是一樣的,對重婚罪也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重婚罪屬於犯罪情節較輕的刑事案件,所以,受害人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存在犯罪事實,也可以準備自訴狀及相關的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