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列表

法律上規定的重婚有公訴嗎?

法律上規定的重婚有公訴嗎?

一、法律上規定的重婚有公訴嗎?

是有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罪可以自訴但是證據不足可以要求公安機關協助此時也可以通過檢察院提起公訴。

重婚罪可以提起公訴,也可以自訴。對於重婚罪的,自訴方一方證據不足的,可以請求公安局機關協助調查取證,也可以通過檢察院提起公訴;無過錯方是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

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應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二、重婚罪與同居有區別嗎?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祕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婚外戀都屬於有悖道德的行為,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律上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

三、認定重婚罪的兩種形式是什麼?

1、有配偶者重婚:

(1)法律重婚:指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姻的中國,只要已登記結婚的,再次辦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這裏所述的事實重婚需滿足三個構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義;二是公開同居生活;三是羣眾也認為其是夫妻。

2、第三者重婚:

(1)法律重婚: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者,仍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2)事實重婚: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者,仍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對於重婚罪來説,是可以進行公訴的,認定重婚罪必須有婚姻關係存在,還要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重婚和同居之間是有區別的,重婚必須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而同居並不需要,重婚行為會構成重婚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要判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法律 公訴 重婚 #